塞萨洛尼基治安法院第 348/2022 号判决,本案是我们办公室成功处理的一起案件,要求偿还总额为 19,000.00 欧元的债务,3 年内每月分期付款 55.55 欧元,15 年内每月分期付款 94.45 欧元,每月分期付款 454.70 欧元,总债务为 100,887.73 欧元。 债务减记高达 82%%无需剥离资产。
法院认为,申请人继承了其已故儿子的债务“事实上,如今它已陷入永久破产的境地。这场危机源于其流动性与其逾期债务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这种关系呈负相关,即扣除生活必需支出后,剩余的流动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至少是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否则它就不得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下是塞萨洛尼基地方法院第 348/2022 号判决的摘录。
自愿管辖程序 L. 3869/2010
编号:348/2022
塞萨洛尼基法院
该委员会由治安法官 Aikaterini Kardakou 组成,治安法官由三人董事会主席和秘书 Christina Maragkaki 任命。
SAID 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公开举行听证会,审理双方之间的以下案件:
申请人:……由其律师代理 托马斯·卡洛基里(Thomas Kalokyri)(AM:11982 DSTH)。
信用审判参与者:银行公司名称为……
主要介入人:名为……的上市公司,其律师代表……[…]
研究案例,依法思考
[…] 根据第3869/2010号法律规定的债务清偿程序,未参与的债权人在正在进行的程序中保留第三方地位。因此,未包含在债务人申请中的债权人,如其证明自身拥有合法利益,可选择介入程序。在这种情况下,相关请求赋予第三方自愿参与程序的主体介入性质,事实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4条第1款b项结合该法律第15条的规定,第三方也可以通过在记录中记录的简单声明来行使主体介入权。 3869/2010(参见 Ath. Kritikos,《过度负债自然人的债务清偿》,第 83-86 页,第 7-11 号,EirATH 48/2011,EirATH 68/2011),规避了第 752 条第 5 款的相应规定。 1(P. Arvanitakis,《自愿管辖权作为第 3869/2010 号法律中关于解决过度负债自然人债务的程序框架》),第三方在处理司法债务解决申请的司法机构面前进行干预的绝对程序自由,似乎是由于需要有效维护所有申请人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也维护干预者的利益而强加的(参见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15 条……“如果规定……”)(P. Arvanitakis,《自愿管辖权作为第 3869/2010 号法律中关于解决过度负债自然人债务的程序框架)。在本案中,在提交申请的过程中,……出现了。并就其律师的声明进行了主要干预,该声明已记录在案,内容涉及其根据特殊继承权提出的诉讼请求。在听证会上,她将这份声明作为主要干预,主要请求驳回该申请。根据对诉状的正确评估,该申请包含一项关于清偿申请人债务的辅助请求。综上所述,鉴于干预者在正在进行的程序中保留第三方身份(《民事诉讼法》第70条),上述主要干预是可采纳的,并且根据第54条第1款b项的规定,其合法性亦得以确认。1 PtK 与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8 条和第 15 条相关。因此,必须从实质性角度进一步调查。
本申请中,缺席者声称缺乏破产行为能力,且永久无力偿还申请中提及的债权人的逾期债务,主要请求批准其提出的或经修改的债务清偿计划,如果无法达成法院和解,则由法院进行清偿,以便根据其提交的清偿计划(在考虑其详细列出的财务和家庭状况后),免除其对上述债权人的任何现有债务余额,该清偿计划从申请的全部内容中明确推导出来,并将其主要住所和申请中提及的其他资产排除在出售范围之外。最后,她请求双方共同承担法律费用。
基于上述内容,该申请在实质和地点方面均具有管辖权,并根据自愿管辖程序(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3 条)提交本法院审理,但前提是,该申请的可受理性必须遵循第 4161/2013 号法律第 11 条(该法律修订了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2 条)的规定进行的审前和解程序。此外,根据本法院秘书处的当然审查(见相关文件),本法院或该国其他治安法官并未就缺席方提出的任何其他申请作出任何待决裁决,也未就其债务作出任何和解决定。在满足以下条件后,该申请可予受理并提交讨论:a) 及时且适当地传唤你的股东参加债权人审判;b) 法院和解失败。此外,申请还需附上:a) 债务人所掌握的有关其财产和资产、任何性质的收入、债权人及其索赔的文件,b) 债务人关于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4 条第 1 款适用内容的正确性、j) 其财产和收入、ii) 债权人及其资本、利息和费用索赔的陈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书面郑重声明,以及过去三年内其不动产的真实权利没有转移[见第 4 条第 1 款]。法律 3869/2010 的第 2 条与第 2 条一样,已被法律 4161/2013 的第 12 条第 1 款取代,又被法律 4336/2015 的第 2 条第 A 款第 A.4 项、第 1 条第 4 款取代(政府公报 A' 94/2015.08.14),并涵盖在该法律生效(2015 年 8 月 19 日)后提交的申请 - 法律 4336/2015 的第 2 条第 A 款第 A.4 项、第 2 条第 5 款和第 4 条。本法院秘书处收到并登记申请后,经确认不存在任何形式缺陷,已立案保存文件,并安排了听证会讨论该申请,以及听证会讨论批准审前和解协议,但听证会未获批准,最终批准了临时命令。此外,本法院裁定驳回主要介入方提出的含糊不清的异议,因为申请人在其申请中包含了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4 条第 1 款的要素以及第 5 条第 1 款的条件。鉴于除上述规定中提及的要素外,裁定该申请无需任何其他要素,且根据经第 4336/2015 号法律和第 4549/2018 号法律修订后有效的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1、4、5、8、9 和 11 条的规定,该申请是合法的,这些规定也适用于在其生效时待决的申请(根据其过渡性规定)。但是,根据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7 条提出的批准和解计划的请求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上述同一条款(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7 条),各方对该计划的批准不属于根据第 4 条第 1 款提出申请的事项。 1,但如果没有债权人反对初始或修改后的债务清偿计划或所有债权人均同意该计划,则该计划或修改后的计划是他们自由协议的法律后果,在这种情况下,治安法官在根据上述情况确定已达成妥协后,将通过其决定批准该计划或修改后的计划,该计划或修改后的计划一经批准,即具有司法妥协的效力。从向法院登记处提交申请到听证会的程序阶段,法院无权强迫申请人或其债权人妥协,因此,该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必须予以驳回。此外,根据该法第 9 条第 2 款,要求将申请中描述的其他资产排除在出售范围之外的请求也被视为非法而被驳回。3869/2010 规定,债务人可以仅请求豁免出售其主要住所,而不能豁免出售其他任何财产。然而,法院考虑到一般情况,可能会根据其裁决中明确提及的理由裁定某房产不适合出售。要求双方抵消法律费用的请求也被视为法律上无理,因为根据L. 3869/2010的程序,法律费用不会被裁定。否则,在支付了讨论的法律费用后,必须进一步审查该申请的实质有效性。
主要介入者通过其律师的口头陈述(记录在会议记录中)和她的提议否认了该申请,并提出了以下指控和反对意见:a)她声称申请人并非永久破产,因为申请和提交的文件均未表明其财务能力发生任何重大变化或出现导致其破产的事件。上述主张构成对申请的合理拒绝,因为缺少第 3869/2010 号法律的基本条件之一,即永久和一般无力偿还缺席者的债务,并将在相关申请的有效性范围内进行调查,b)反对缺席者欺诈性无力偿还债务,因为申请人为其儿子的贷款担保,造成总计 100,887.73 欧元的债务,而她知道根据她的收入,她将无法履行贷款义务。根据该法第 1 条第 1 款,此项反对意见是合法的。 3869/2010,并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进一步调查;c)不诚实申报的反对意见——违反诚实义务的基础(L3869/2010 第 10 条第 1 款),理由是申请人在提供担保时没有准确说明她的每月收入和支出金额,也没有说明她需要支付的每月分期付款金额,因此她承担贷款义务时的财务状况和偿还能力无法明确。该反对意见被视为含糊不清,因此不可受理,因为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负有举证责任,必须声称并证明债务人隐瞒了具体收入或资产,并且由于欺诈或重大过失而没有申报病毒(参见 Ath. Kritiko,《过度负债自然人债务管理规定》,第 3 版,第 10 条,第 43 号,第 464 页)。
根据与本决定同号的记录中所载申请人证人的宣誓审查评估以及各方提交和援引的所有文件(在对本案进行实质性诊断时,没有遗漏任何一项),证明了以下事实:申请人现年 70 岁,自 2010 年起丧偶,是四个成年子女的母亲,其中一人于 2009 年 12 月 7 日去世(参见埃夫罗斯州奥雷斯蒂亚达市政府证明、塞萨洛尼基市政府登记处死亡证明编号 206/11/09 和塞尔迈市政府登记处死亡证明编号 34/A/2011)。申请人为退休人员,每月可领取退休金总额为922.48欧元,其中676.14欧元为养老金,246.34欧元为寡妇抚恤金(请参阅2021年4月和2020年12月每月养老金发放信息说明)。申请人患有糖尿病、动脉高血压和类风湿性关节炎,正在接受药物治疗(请参阅病理学家——糖尿病专家Theodosia Kehidou的意见)。
申请人与她的儿子……(失业)住在五号(5日) 位于塞萨洛尼基………街一栋建筑的楼层,根据其在塞萨洛尼基公证人 Aikaterini Aidonidou 面前作出的接受已故丈夫继承遗产的声明(编号 672/13.10.2011),该楼层完全属于她,所有权百分比为 25%,不可分割。上述公寓是她的主要住所,她根据 L3869/2010 第 9 条第 2 款要求免于出售,其份额的非所有权价值为 16,038 欧元(参见 ENF1A 2020)。此外,缺席者以 10.50% 不可分割的百分比处置一块 6,750 平方米的地块,地块编号为…,其中有一栋面积为 24 平方米的建筑。该房产建于1996年,位于塞萨洛尼基州……农场,该农场位于城市规划范围内,地势平坦,可建设,是一块面积为……的大型土地的独立且可分割的部分,总面积为13,500平方米,买卖合同编号为6706/8.6.1990,由塞萨洛尼基公证人Eleni Efthymiadou-Dimitriou签署。此外,他还拥有一辆现代ACCENT原厂轿车,排量为1,399 cc,注册年份为2009年,注册号为……。申请人对上述财产的上述比例以及她的汽车被认为不适合出售,因为无论如何,它们都不会产生购买兴趣,也不会产生足够的价格来满足债权人,因为它们的估值较低,由于申请人对财产的共同所有权比例以及汽车的使用年限,考虑到销售程序的成本(清算人费用、出版费用等),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认为不应根据第 3869/10 号法律第 9 条第 1 款下令出售它们。
考虑到合理的生活开支(但这些开支仅供参考,参见Venieris-Th, Katsas,《关于过度负债自然人的第3869/2010号法律的实施》,第三版,第498页),她每月需要支出的生活费用为772.48欧元,这笔钱由她的养老金支付。此外,还必须考虑到,债务人如果要求享受法律对其有利的条款,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三年内,将其支出降至最低限度,仅达到绝对必要的水平。在提交法律申请之年之前的一段时间内,申请人向被告债权人承担了以下债务,这些债务无论有担保还是无担保,在通知申请时均视为逾期,并按通知申请时的当前价值计算,而那些以物作担保的债务则继续按当前债务的利率计息,直至本决定发布之日(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6 条第 3 款),并欠“.....”以下本金、利息和费用:a) 来自抵押贷款协议号 10158000002696179(担保人)的金额为 70,656.13 欧元,以及 b) 来自抵押贷款协议号 10158000002696799 住房贷款协议(担保人)的金额为 30,231.60 欧元。因此,缺席者的债务总额为100,887.73欧元。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鉴于上述贷款金额及申请人目前所处的实际情况,自 2015 年以来,由于收入减少,上述贷款导致她长期持续无力偿还欠债权人的债务。在上述贷款协议提供担保时(2006 年),她的丈夫在世,家庭收入约为每月 1,340 欧元(见 2007 财年的财务报表),而根据上一期贷款的 10%,每月偿还贷款的金额为 454.70 欧元,申请人可以承担。此外,上述贷款由她的主要债务人儿子……在世时偿还。她儿子去世后,上述贷款由其寡妇和继承人……偿还。直到 2016 年 5 月(见本法院第 3670/2018 号判决),而她随后因失业而永久且基本无力偿还债务。在同一时期,由于她的丈夫于 2011 年去世,她的收入减少,申请人无法继续支付每月的服务分期付款,同时她的健康也出现问题,导致她永久且基本无力偿还债务。事实上,缺席者目前处于永久无力偿还状态。这场危机是从她的流动性与逾期债务之间的关系推断出来的。也就是说,这种关系是负向的,因为在扣除满足其生活需要的开支(如上所述)后,剩余的流动性不足以让她偿还全部债务或至少其中的大部分债务,否则她将承担责任(另见 EirKouf 1/2012 TNP LAW)。此外,根据上述情况,她无力偿还债务是必然结果,且在她承担贷款义务时并不存在。因此,缺席者的行为并不完全构成欺诈,从而驳回了主要介入人的相关异议。因此,申请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条件,符合第3869/2010号法律的规定。
因此,由于申请人已充分履行其义务,证明第 3869/2010 号法律的条件适用于她,特别是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8(2) 条和第 9(2) 条的条件,因为后者已由第 4336/2015 号法律和第 4346/2015 号法律(《民事诉讼法》第 338 条)的规定以及第 4549/2018 号法律(政府公报 A 105/14.6.2018)的规定补充和修订,该法律也适用于在其生效时待决的申请(根据其过渡规定),法院将继续清偿她的债务。因此,这些债务的清偿将通过从债权人的收入中每月直接支付给债权人的方式进行,为期三年(36 个月),自决定公布后立即开始(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8 条第 3 款)。至于清偿的具体内容,申请人每月可获得的金额为 150 欧元,她将在三年(36 个月)内支付给债权人。提醒申请人,如果其收入或财务状况有任何改善,她必须根据上述法律第 8 条第 3 款在一个月内通知法院秘书处,因为根据上述法律第 10 条第 1 款 a' 项,债务人有义务在债务清偿期间提交诚实声明。申请人根据第 8 条第 2 款的规定分期付款,需要全额支付的金额,将在根据第 9 条第 2 款的规定为其主要住所的救援而按月分期付款后确定(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9 条第 2b 款,由第 4549/2018 号法律第 62 条第 3 款增加)。
申请人债务的上述安排将与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9 条第 2 款的规定相结合,该规定在被第 4346/2015 号法律第 14 条取代后仍然有效,因为上述安排的付款不会导致偿还债权人的债权,并且要求将其主要住所排除在出售之外,此后,只要满足该条款中规定的条件,法院就必须执行上述例外情况,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将病毒纳入安排。本案中,有证据证明:a)上述房产是申请人的唯一住所,b)申请人的月收入不超过合理生活费用加上70 %(772.48欧元生活费用 X 170 % » 1,313.21欧元),因为这个数额为922.48欧元,c)其住所的客观价值不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限额(单身人士180,000欧元,已婚人士增加40,000欧元,每个孩子增加20,000欧元,最多三个),d)根据银行行为准则,由于这一特定条件的帮助,申请人是其债权人的合作借款人,因此,其主要住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免于出售。第9条第2款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债务人为保住其主要住所而必须支付的金额时,一方面应考虑其最高还款能力,另一方面还应考虑债务人支付的金额应使其债权人的财务状况与强制执行出售住所所得的偿付金额相同。因此,基于房产当前商业价值减去执行费用后的拍卖估价,对于债务人为保住其主要住所而需要支付的金额至关重要,而房产拍卖的首标价则定义为其商业价值(参见《民事诉讼法》第993条第2款c项和第995条第1款第6项,以及希腊银行执行委员会第59/2016号公报和第54/2015号决定)。因此,为了保住这笔钱,申请人必须支付其债权人在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应得的金额,即相当于其商业价值的金额(参见《民事诉讼法》第993条第2款c项和第995条第1款d项),减去强制执行的费用。具体而言,考虑到同等特征房屋的售价、面积、房龄、所在区域、常识和经验以及市场条件、同一区域类似房产的商业价值、其购买价格、申请人提供的机械工程师Antonios Economopoulos于2019年11月15日作出的估价,估计她在这栋房屋中的份额的商业价值为2万欧元。扣除预计为3000欧元的执行费用(法警费、公证费、出版费等),债权人在通过取消其主要住所的赎回权而执行的情况下可获得的最低金额为17000欧元。该金额的偿还将以不复利的方式支付,利息将按照偿还时有效的浮动利率住房贷款平均利率计算,并根据希腊银行统计公报,根据欧洲中央银行主要再融资操作的参考利率进行调整;如果确定固定利率,则根据希腊银行统计公报中规定的期限内住房贷款的平均利率进行调整。该协议将于本协议公布后的第一个月开始生效,其还款期限为 15 年(180 个月),同时要考虑贷款偿还期限、缺席者的经济能力及其年龄,每月还款应在每月的前十天内支付。因此,在上述安排的框架下,缺席者必须每月支付 94.45 欧元(17,000 欧元/180 个月)以满足其债权人的债权,类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 974 条及以下条款。然而,根据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9 条第 2b 款(由第 62 条增设),缺席者有权要求其偿还贷款。第4549/2018号法律第3条规定,根据该法律过渡性条款第68条第8款,该规定也适用于该法律生效时(即2018年6月14日)待决的案件:“在第8条第2款规定的还款期间,法院应将债务人可支付的金额分配至第8条规定的债务清偿和本条规定的债务清偿计划,确保债权人不会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陷入比强制执行时更糟糕的财务状况”。在本案中,缺席者的每月最高还款额为150欧元。因此,从150欧元中,应分期偿还94.45欧元,以符合第9条第1款的规定。 2,用于如上所述挽救缺席者的主要住所,因此每月剩余的 55.55 欧元将构成第 8 条第 2 款规定的分期付款。因此,根据第 8 条第 2 款的规定,申请人必须从本公告发布后的第一个月起,在三年(36 个月)内每月支付 55.55 欧元,直至……,按以下比例支付:a) 缺席1 a) 编号为 10158000002696179 的抵押贷款协议,金额为 38.90 欧元;以及 b) 编号为 10158000002696799 的抵押贷款协议,金额为 16.65 欧元。根据第 9 条第 2 款的规定,自公布该协议后的第一个月起,应每月支付 94.45 欧元,分 180 个月支付。通过上述方式,满足了两项法规的基本原则,即不超过第 8 条第 2 款规定的每月最高还款能力的原则,以及确保缺席者的债权人的财务状况不会比其因保住其住所而获得的金额更差。
鉴于上述情况,本申请的实体性依据应予采纳,且申请中提及的缺席方的债务应予以规范,具体规定见执行部分。对于缺席审判的当事人提出缺席判决异议的案件,费用未作规定,因为法律并未规定可以提出此类异议(第3869/2010号法律第14条)。根据现行第3869/2010号法律第8条第6款,法院不判给诉讼费用。
由于这些原因
在被告债权人及其他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由法官开庭审理。
共同承认申请和主要干预。
拒绝一切他认为不可接受的事物。
批准部分申请,
接受主要干预。
根据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8 款第 2 条的规定,为缺席者解决三年(即 36 个月)的债务,每月向“.....”支付五十五欧元五十五欧分 (55.55),从本公告发布后的第一个月开始,每月的前十天支付,金额按比例分配给其债权,如下所示:a) 住房贷款协议编号 10158000002696179,金额为 38.90 欧元;b) 住房贷款协议编号 10158000002696799,金额为 16.65 欧元。
出售不包括:a) 缺席者的主要住所,即位于五 (5) 楼的公寓什么) 位于塞萨洛尼基的一栋建筑的一层.....她拥有该建筑的全部所有权,占不可分割的 25% 百分比,以及 b) 申请中提到的其他资产。
要求申请人承担15年(180个月)内支付其主要住所抢救费用一万七千欧元(17,000)的义务,并特别要求其自本公告发布后的第一个月起,连续180个月每月支付94.45欧元的义务。其债权人的债权将根据《民法典》第974条及以下条款的适用予以偿还。这些每月分期付款将在每月的前十天内支付,不计复利,按照浮动利率住房贷款的平均利率计算,该利率将在还款时根据希腊银行的统计公报生效,并根据欧洲中央银行主要再融资操作的参考利率进行调整,或者,如果确定了固定利率,则根据规定期间住房贷款的平均利率进行调整,该利率同样来自希腊银行的统计公报。
托马斯·斯蒂芬.夏天
MDE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