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塞萨洛尼基地方法院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作出第 1201/2018 号判决,要求将贷款产生的债务“减记” 71,53%,同时保留借款人的主要住所,并免除其出售其他资产的义务。
具体而言,命令在22年内偿还总计36,240.00欧元,即前27个月每月分期偿还120.00欧元,然后在接下来的20年内每月分期偿还137.50欧元以保住主要住所,每月分期偿还约700.00欧元,总债务为127,323.42欧元。
因此,总“减记”金额为91,083.42欧元,占贷款总额的71.53%。
决定全文如下(仅对删除当事人姓名进行了编辑,已在法律信息库 NOMOS 中公布):
债务缠身人士的债务清偿。申请人为退休公务员,配偶失业,子女刚服完兵役。债务人的养老金是家庭唯一收入。驳回债权人的异议。在每月偿还房屋救援款额的定义中,不包括主要住所。每月偿还房屋救援款额的确定,以主要住所的商业价值减去执行费用计算;被扣押财产的价值评估,以扣押时确定的商业价值计算。其他资产的出售被认为不合适。宽限期。
自愿管辖程序债务清偿 - L. 3869/2010 编号:1201 /2018 塞萨洛尼基治安法院由治安法院三人董事会主席和秘书 ........ 任命的治安法官 ....... 组成,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在法庭公开开会,审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以下案件:申请人(编号 exh. reg. 7239/2017):.......................,增值税号 ..............,塞萨洛尼基居民,..............,由其律师 Thomas Kalokyris(AM 591 Veria 地方法院)代理,她提交了提案。经合法传唤成为债权人法庭当事人的全体成员:1. ........ 2. .......... 申请人向本法院提交了第7239/2017号申请,请求接受申请书中的内容。为讨论上述申请,根据本案开篇所述法案安排了听证会。在委员会按其命令宣读案件以及在旁听讨论期间,双方律师口头阐述了各自的诉讼请求,并请求接受记录和提交给旁听的提案中的内容。依法研究案件[....] 在本申请中,经其律师在听证会上补充陈述,申请人声明她已永久无力偿还对参与审判的债权人的逾期债务,这些债务已在申请中的详细陈述中提及,并请求法院解决这些债务,以便她可以部分免除对上述债权人的债务余额,并根据她在申请中所述的财务和家庭状况提交的解决方案,并将申请中提到的她的主要住所排除在出售范围之外。基于此内容和请求,本申请是可受理且有效的,并根据自愿管辖程序(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3 条)提交本法院。 [...] 通过对所有证据的评估,包括经法律审查并载于与本决定相同的公开听证记录中的缺席者的证词,以及当事方提交和援引的所有文件(这些文件在收集证据和司法证据时均被考虑在内,对所审议案件的实质性诊断没有遗漏任何一项),以及从所审议文件中推断出的当事方供述,证实了以下事实:申请人年龄为....岁,与...........................结婚,其年龄为...........岁。婚后他们育有一子,年龄为.....岁(见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曾任公务员,现已退休,每月工资为895.06欧元(参见与其宣誓书相关的相关文件),来自主要养老金827.06欧元和股息68.00欧元。申请人的丈夫处于失业状态,至今仍未找到工作,其儿子也刚刚服完兵役(见申请人的宣誓书)。因此,家庭唯一的收入来源是上述缺勤人员的每月养老金。申请人2015年收入为10,609.20欧元,其丈夫收入为零;2014年收入为12,479.94欧元,其丈夫收入为零;2013年收入为15,322.22欧元,其丈夫收入为零;2012年收入为15,624.31欧元,其丈夫收入为零;此前,2008年收入为21,367.30欧元,其丈夫收入为87.26欧元;2007年收入为20,538.39欧元,其丈夫收入为4,465.00欧元(详见相应年份的结算记录)。因此,与过去担任公务员时相比,申请人的收入明显减少。然而,过去她依靠偿还债务和丈夫的收入来维持生活,根据 2007 年的纳税申报单,她丈夫的收入为 4,465.00 欧元,这增加了家庭预算。因此,考虑到经济危机导致的生活费用过度增加,她的整体收入与过去相比明显下降,因为她的收入减少了约 10,000.00 欧元。此外,关于她的房地产,申请人在塞萨洛尼基 .......................... 街一栋建筑的 .... 楼层拥有一套独立的分隔公寓,面积为 47.90 平方米,该公寓是她根据塞萨洛尼基 ................................ 公证处编号 .......................... 签订的合法合同购得的。该公寓是申请人的主要住所。该公寓的客观价值为 40,236.00 欧元(参见该房产的客观价值计算表),其商业价值为 35,700.00 欧元(参见机械工程师评估证书)。申请人还通过世袭继承的方式拥有位于 ................... 地区的三块土地,面积分别为 350.00 平方米、100.00 平方米和 196.00 平方米,以及位于同一区域以及位于 ............. 和 .................... 地区的五块土地,面积分别为 3,200.00 平方米、5,000.00 平方米、3,744.00 平方米、5,000.00 平方米和 2,500.00 平方米。申请人没有任何动产(请参阅上述提交的相关文件)。关于这些财产(申请人的主要住所除外),第3869/2010号法律第9条规定,债务人可以请求将其主要住所排除在清算范围之外,这种可能性既出于对其人格的保护,也出于对家庭和家庭住所的保护。尽管法院强制要求将其主要住所排除在清算范围之外,但如果法院认为债务人关于永久无力偿还逾期债务的主张理由充分,且法院必须根据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对其债务进行调整,则法院不会出售债务人的其他财产,除非法院认为有必要。如果债务人能够根据排除其主要住所的规定偿还债务,则无需出售。如果在三年安排和主要住所排除安排之后,剩余债务可以通过资产的其他用途而非出售来偿还,则也无需清算。此外,如果出售不合适,无法产生满足债权人利益的对价,则无需出售。这种情况发生在资产由于其物权比例或其他原因不具有购买利益的情况下。从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权衡来看,保留资产供债务人支配可能比债权人的利益以及债务人被剥夺资产时遭受的损失更为有利(参见Eir Sik 285/2013、EirPer 56/2012 TNP LAW)。目前,法院认为没有理由出售这些房产,因为它们的出售不会产生购买利益或可观的价格,因为它们所在的地区并不赋予它们很高的商业价值,而这些只是所有权的百分比,而不是完全所有权。从证据程序来看,申请人也没有以任何方式使用这些房产(参见表格E1)。因此,这些房产必须被排除在清算范围之外。基于上述情况,并考虑到申请人还承担其他人,即其丈夫和孩子的生活费用,她的生活必需费金额为 775.06 欧元,这笔钱算是相当少了。然而,在计算上述金额时,要特别考虑到,请求遵守法律有利规定的债务人,必须将其开支降至最低,仅限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绝对必要且必要的开支。此外,在提交申请之年之前的某个时间,申请人承担了以下贷款义务:a) 从第一被告,编号为 ...../.......... 的住房贷款协议,金额为 124,457.05 欧元,配有不动产担保;以及 b) 从第二被告,编号为 的贷款协议,TEADY 预订号为 .....,金额为 2,866.37 欧元。因此,她的债务总额为 127,323.42 欧元。[...]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由于上述贷款金额以及申请人目前的实际状况(如上所述),导致她长期无力偿还逾期债务。此外,在承担上述债务时,她的收入较高(结合其丈夫的过往收入证明),而且由于经济危机对希腊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除了收入减少外,希腊普通家庭的日常开支和生活费用也大幅增加,导致她无力偿还上述债务。需要指出的是,申请人的债务总额并不算高,相反,根据经济危机前的希腊社会数据,这属于正常水平,其中绝大部分债务仅用于满足其住房需求(参见债务报表)。由于过去收入较高,且国家经济状况良好,公共部门工作条件稳定,申请人认为自己能够履行这些义务,但她未能预见到随之而来的经济危机,导致她长期无力偿还债务。事实上,她目前确实长期无力偿还。这一危机源于申请人的流动性与其逾期债务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这种关系呈负相关,即扣除生活必需支出(定义见上文)后,剩余的流动性不足以让她偿还全部债务或至少大部分债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另见EirKouf 1/2012 TNP LAW),因为每月分期付款无法在不限制其生活必需支出的情况下支付。因此,第一名债权人的相反请求应被视为实质上无理驳回。此外,她无力偿还贷款是其后果,且在她与债权人签订贷款义务时并不存在。申请人的贷款与其收入相比处于合理范围内,且完全在其偿还能力范围内。因此,她的行为并不完全构成欺诈。此外,作为补充要素,虽然这不是确认债务人欺诈行为的必要条件(见 AP 286/2017、AP 153/2017、AP 65/2017、AP 64/2017 TNP LAW),但指出,听证会并未证明申请人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其义务欺骗了信贷机构的员工,而这些义务并未登记在银行用于记录客户财务行为的数据库中,因为他们能够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客户财务行为(见 A. Kritikos,《过度负债自然人债务监管》,2014 年第 3 版,第 1 条,第 31、32、36、37、38 号,第 46-51 页,Brythes 26/2016,EirVamou 11/2015,EirKalam 28/2014, EirIliou 405/2014(已发表于TNP NOMOS)、EirKhan 233/2014(未发表)、EirIliou 408/2013(未发表)、EirAth 1338/2012(未发表)、EirAth 274/2012 EfAD 2012, 1124、EirFlor 1/2012 Nov 2012, 1191、EirAth 257/2012 EpolD 2012, 631、EirAth 209/2012 HrDik 2012, 293)。因此,第一名债权人关于其因欺诈而陷入永久破产的反对主张在本案中被视为因基本没有根据而被驳回。因此,由于申请人已充分履行其义务,证明其符合第 3869/2010 号法律的条件,特别是第 3869/2010 号法律第 8 条第 2 款和第 9 条第 2 款的规定(后者已由第 4336/2015 号法律和第 4346/2015 号法律的规定补充和修订)(《民事诉讼法典》第 338 条),法院将继续解决其债务。至于该安排的具体内容,考虑到申请人的基本个人和家庭需求,以及其财务状况至少在近期没有明显改善,扣除家庭生活费用后,剩余 120.00 欧元,应分配给债权人。从上述安排中,必须扣除自 2017 年 7 月起生效的临时命令的有效期,即九 (9) 个月(见付款收据),再加上 2017 年 7 月和 8 月第一被告继续从申请人工资中扣留每月分期付款金额,因此没有义务支付额外的每月付款。因此,反对缺席者不遵守临时命令的主张被视为基本没有根据而被驳回。因此,缺席者将按比例向其债权人支付 120.00 欧元,期限为 27 个月,如下所示:a) 向第一被告支付抵押贷款协议号....../.............的金额为每月 117.29 欧元,期限为 27 个月;b) 向第二被告支付预订号为 TEADY 的贷款协议号为 2.71 欧元的金额,期限为 27 个月。 [...] 上述第一项安排将与第 9 条规定下的安排相结合。 2 法律 3869/2010,经法律 4336/2015 和法律 4346/2015 修订和补充,如果 36 个月的付款(包括临时命令)未能全额支付债权人的债权,并提交了豁免申请人房屋(主要住所)出售的请求,此后,法院必须进行此项豁免(参见 Ath. Kritiko,同上第 148 页 - 第 16 号),在其他条件的帮助下(其价值不超过购买第一套住房的免税额度限制,增加 50%),并且如果 a) 有一处房产作为她的主要住所,并提交了豁免出售的请求,b) 申请人的收入不超过 170% 的合理生活费用(1126.00 欧元生活费用 x 70% = 1,914.20 欧元),因为这笔款项总计为 895.06 欧元(见第 9 条第 2 款,其中引用了第 5 条第 3 款,该款关于结合希腊银行决定 54 /15.12.2015 政府公报 2740 确定生活费用的规定),c)她的主要住所的客观价值不超过 180,000 欧元,已婚债务人的客观价值相应增加(见房地产客观价值计算表)和 d)债权人在《民事诉讼法》第 338 条的框架内没有援引或证明申请人不是银行行为准则下的合作借款人。此外,基于第 9 条第2. b款规定,申请人已制定债务清偿计划,为保住其主要住所,她承诺一方面支付其最大还款能力的金额,另一方面支付的金额应使其债权人的财务状况与强制执行出售住所后的财务状况相同。因此,债务人为保住其主要住所所需支付的金额,重要的是其商业价值减去执行费用后的金额,而评估被扣押财产的价值时,则应考虑其在扣押时确定的商业价值。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993条第2款和第995款(经L. 4335/2015修订),该价值也被定义为首次报价。在该修订之前,法警或聘请的专家估价有效,该估价不得低于客观价值,首次报价分别以估价或客观价值的三分之二确定。目前情况并非如此,且不适用于本申请。因此,缺席者在其提案中提出的反对请求,即以其主要住所商业价值的三分之二确定其首次报价,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驳回。此外,希腊银行已发布第14号(此处似有缺失)。 54/2015 执行委员会法案,但尚未创建上述法案 B 章第 6 条规定的数据库,并且法院根据所提供的证据和对同一地区同等房地产的实际商业价值的当然调查,考虑到位置、年龄和楼层,上述评估师的评估报告将该房产的商业价值估价为 35,700.00 欧元(参见所提供的房产评估),确定申请人上述主要住所的商业价值确实为 35,700.00 欧元。扣除法院估计为2700欧元的执行费用(即法警费、公证费、公布费、抵押登记处赔偿金),债权人在执行并拍卖申请人主要住所的情况下可获得的最低金额为33000欧元(另见EirThes 3534/2017 adm.)。申请人有义务在20年(240个月)内支付上述金额,即每月137.50欧元,共240个月,同时需考虑申请人的总债务、经济能力和年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7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债权数额超过第976条第2款规定的数额,则应按照实体法的程序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 1007 条提及了上述规定。因此,上述付款将按如下方式支付:拍卖款 90%,即 29,700.00 欧元将支付给第一被告,而拍卖款剩余的 10%,即 3,300 00 欧元将支付给第二被告。然而,她的债务总额为 2,866.37 欧元,而根据之前的安排和临时命令,总共需要支付 97.56 欧元。因此,申请人最终将向第二被告支付 2,768.81 欧元,而第一被告将支付 30,231.19 欧元。每月付款方式如下:向第一被告支付抵押贷款协议号。 ...../.......,每月 125.97 欧元,共 240 个月;b)向第二名被告提供编号为 ....... 的贷款协议,每月 11.53 欧元,共 240 个月。每月分期付款将于本公告公布后 27 个月开始支付,即在先前协议结束后立即支付,必须给予申请人一段宽限期,尽管第 4336/2015 号法律并未规定这种可能性,因为从法律和政治角度来看,这更为正确,并可确保该法律正确有效地遵守规定。特别是关于宽限期的问题,在 L. 4336/2015 以及 L. 4346/2015 之后第 9 条第 2 款的新规定中,已删除了给予宽限期的可能性。这显然是由于疏忽造成的,因为它完全违背了法律条款的整体精神和宗旨,尤其是第8条第2款的规定。该规定根据债务人的收入和需求确定每月还款额,旨在减轻债务人的负担,使其能够偿还部分债务,并免除剩余债务,维持最低生活水平。这是因为,如果第8条第2款和第9条第2款的两项每月还款安排同时发生,债务人将被要求在头三年(这三年将同时进行)偿还,其金额将远远超过其根据收入和需求所能承受的金额,而这笔金额也构成了根据第8条第2款规定确定还款额的标准,这实际上会导致债务人以数学上的精确度被扣除,而不是免除其预期的金额。因此,应基于法律条款的精神,对这一疏漏进行解释,以实现上述目的。由于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履行依法取决于该条款所确定的收入标准,如果该规定与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实施,则无法实现该规定,因为第九条第二款确定分期付款的基础完全被颠覆,即根据该条款的收入标准判断债务人的当前还款能力,因此第二款规定在逻辑上应遵循第一款规定,这可以通过与第一款规定同时给予宽限期来实现,这样两项规定就不会重叠,正如先前法律明确规定并由判例法强制执行的那样。此外,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并未规定给予宽限期,但同时也没有禁止宽限期,因为它没有规定付款开始的时间,既没有直接规定付款开始的时间(例如在发布判决时),也没有像第八条规定那样通过禁止司法中止来间接规定付款开始的时间。 6(另见希腊法律 350/2016 ΤΝΠ ΛΟΜ)。最后,偿还该款项时,应连本付息,不计复利,利息计算方式为:根据希腊银行统计公报,浮动利率住房贷款平均利率在还款时生效,并根据欧洲中央银行主要再融资操作的参考利率进行调整;或者,如果设定固定利率,则按照希腊银行统计公报中与该安排相对应期限的住房贷款平均利率计算。在此项安排之后,就无法偿还申请人剩余的债务了,因为第一被告的债权(对第二被告的债权已全部满足),因为她没有其他收入,而她的其他房产被认为不适合出售,因此无法偿还。鉴于上述情况,本案申请部分理由充分,且实质内容完备,应予采纳。本申请中提及的申请人债务,应予以规范,具体规定见执行部分。本规范的适用前提是申请人妥善履行本决定规定的义务(第3869/2010号法律第11条第1款),且不影响本决定的任何修订。[...] 鉴于上述理由,本院在第二被告缺席、其他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审理。本院驳回了在审理理由中被认为不可采纳的部分。本院部分接受该申请。本院规范了申请人的债务。规定每月支付一百二十欧元(120.00 欧元),为期二十七(27)个月,自本命令公布后一个月开始,每月的前五天按以下比例支付:a)向第一被告支付抵押贷款协议号..../..............每月 117.29 欧元,为期 27 个月;b)向第二被告支付贷款协议号 .....每月 2.71 欧元,为期 27 个月。不包括出售申请人的主要住所,即位于塞萨洛尼基 ................................. 街道上一栋建筑 .... 层的独立分隔公寓,面积为 47.90 平方米。责令申请人支付其主要住所的救援费用共计三万三千(33,000.00)欧元,即每月一百三十七欧元五十欧分(137.50欧元),为期二十(20)年(240个月)。这些付款将在本条例公布后二十七(27)个月后(先前条例到期后的第一个月)开始,并将于每月的前五天支付,具体如下:a) 向第一被告支付编号为...../......的抵押贷款协议的每月金额为125.97欧元,为期240个月;b) 向第二被告支付编号为................的贷款协议的每月金额为11.53欧元,为期240个月。这些付款将按照还款时适用的平均浮动抵押贷款利率不复利支付,根据希腊银行的统计公报,该利率根据欧洲中央银行主要再融资操作的参考利率进行调整,或者,如果设定了固定利率,则根据希腊银行的统计公报得出的规定期间的平均抵押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出售理由中提到的申请人的其他不动产除外。提醒申请人,如果在规定期间因死亡而获得资产,她有义务分配其价值的一半来偿还债权人。 她还必须在住所或养老金提供者发生任何变化后一个月内通知法院秘书处,以及她的收入或资产有任何显着改善,以便根据第 4 条第 5 款保存的档案得到更新。本判决于2018年3月30日在塞萨洛尼基举行的特别公开会议上以清晰、原始形式和电子形式送达,并在当事各方及其代理人未出席的情况下作出判决、裁定和公布。治安法院秘书
托马斯·斯蒂芬.夏天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