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塞萨洛尼基初审行政法院 与编号 2604/2021 号决定 关于我们办公室成功处理的一个案件, 撤销罚款的行为(P.E.E 和 P.E.P.E.E) EFKA-IKA 的 29名餐饮公司员工 (咖啡馆 - 酒吧)塞萨洛尼基, 总金额超过 28.000,00 欧元,认为IKA审计机构没有提供应有的证明,尽管他们负有相关的举证责任。
本案中,IKA 审计机构以史无前例的、不合理且武断的理由,在只有两名员工在场的情况下,在一次现场检查中,将一家餐饮企业归类为 追溯罚款超过 28,000.00 欧元 对于公司整个运营期间雇用的所有人员,即 31名员工 并在 三年半前。
尽管 EFKA 地方行政委员会提出了相反的建议和决定, 塞萨洛尼基初审行政法院 证明业务合理 这是经过多年的法律斗争后首次。
具体而言,法院裁定:“从档案中的信息看不出,被告保险组织也没有声称,申请人-雇主没有正确遵守保险法规条款规定的信息,也没有正确遵守其雇用的其他人员的保险义务,因此,鉴于第二段的解释, IKA 审计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申请人保存的记录所产生的数据就有关雇员的专业而言是虚构的。
鉴于这些事实,法院认为 被告虽然承担了相关举证责任,但未能证明, 申请人的其他雇员在各自相关期间内从事的专业与其投保的专业不同(“自助餐”), 2018年7月3日的现场检查结果不足以证明这一点, 该诉讼仅涉及……和……的员工,且若无其他证据,该诉讼不能扩展到申请人在 2015 年 12 月至 2018 年 8 月期间雇用的所有人员。“.
司法部门再次成为抵御公共行政专断的盾牌。
第1号全文如下。 2604/2021 塞萨洛尼基初审行政法院的判决。
决定编号 2604/2021
这
塞萨洛尼基初审行政法院
第十节
单成员
该法庭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开开庭,由一审法官 Alexandros Mitrakas 和司法官员秘书 Chrysoula Spanou 主持。
审理 2019 年 5 月 16 日提起的上诉(注册号 2727/2019),该上诉由名为……的普通合伙企业提起,总部位于塞萨洛尼基,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庭,并附有 Thomas Kalokyri 的实际律师根据行政诉讼法典第 133 条第 2 款(经第 2915/2001 号法律第 29 条第 1 款修订),
针对名为“单一社会保障机构”(EFKA)且已是“电子国家社会保障机构”(e-EFKA)的公法法人实体[第 4387/2016 号法律(A' 85)第 51A 条第 1 款,由第 4670/2020 号法律(A' 43)第 1 条增设],该机构总部位于雅典,由其理事合法代表,并由其律师授权委托书代表…………
讨论中,在场当事人阐述了自己的主张,并要求记录下来。
法院依法审查了案卷,进行了审理。
他的判决如下:
1. 鉴于本案上诉已缴纳法律费用(见已冻结的电子缴费凭证,付款代码为 276582196959 0715 0080,付款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根据对申请的正确评估,可撤销东非大都会工会塞萨洛尼基第五雇员地方行政委员会(T.D.E.)第 136/syn.15/20.2.2019 号决定。根据该决定,申请人公司可就第 M723/23.10.2018 号《缴纳会费法》(P.E.E.)和第 136/syn.15/20.2.2019 号决定提出异议。 M719/23.10.2018 对希腊社会保险基金中马其顿地区保险审计中心(P.E.K.A.)一名员工征收额外缴费费用(P.E.P.E.E.)的行为,分别向她征收了 21,875.37 欧元的缴费和 6,562.94 欧元的额外费用。
2. 根据1846/1951年《民法典》(A' 179)第26条第1款,雇主有义务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而根据该法第8条第5款a'项,雇主并非指被保险人实际为其提供有偿非独立工作而存在的自然人或法人。因此,为了使作为雇主的自然人或法人有义务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其主管保险机构以及在上诉的情况下,普通行政法院必须有理有据地证明被保险人在上述缴款期间实际为其提供有偿非独立工作,并且关于就业完成的判决是社会保险机构以及随后受理的行政法院的责任,可以以任何适当的方式作出。此外,在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的含义范围内,经修订和补充的1846/1951号法令第1、9和11条,结合社会保险机构保险条例第23至26条的规定(劳工部长决定第55575/Ι.479/18.11.1965号,B'816),如果雇主充分遵守这些规定所规定的数据以及对雇员保险的一般义务,则社会保险机构的监督机构有义务证明雇主保存的数据是虚假的。相反,如果雇主不遵守上述规定所规定的证明被保险人人数、就业类型和时间以及报酬数额的义务,则社会保险机构的主管机构可以根据其自行确定的保险关系要素确定应付的缴款额。然而,如果对根据这些规定赋予社会保险机构自由裁量权而作出的征收保险费的行为或地方行政委员会的行为提出上诉,而雇主对这种征收保险费的行为提出的异议被驳回,则根据该法第7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行政法院有义务进行审理。 702/1977(Α΄ 268)和《行政诉讼法典》第 79 条 [C.A.P.,由 2717/1999(Α΄ 97)法律第一条批准],根据上诉中提出的指控及其提供的证据(ΣτΕ 152-154/2013 7m.、2259/2012 7m.、127、1797、2386/2017、2546、2563/2016、3795、3896/2014 等),对 IKA 机构判决的合法性作出自己的判断。
3. 此外,第 2972/2001 号法律(政府公报 291)第 1 条规定,雇用参加 IKA 保险的人员的每个雇主都有义务提交和保存详细定期申报表 (DPR),该申报表应按照本法第 2 至 4 条规定的方式和期限提交。此外,该法律的第 7 条(其中第 1 至 4 款被第 3232/2004 号法律(政府公报 48)第 9 条第 4 款取代)规定:“1. 对有以下情况的雇主:a. … c. 提交的就业保险数据不准确的 DPR,将对申报的缴费和服务机构计算的缴费之间的差额征收 30% 的额外缴费费用。… 2. … 3. 如果雇主申报的缴费与审计得出的缴费之间存在差异,则由于工作日、收入或保险部门以及其他确定是否正确加入保险的数据存在差异,A.P.D. 将被视为不准确的。未包括一名或多名雇员的 A.P.D. 将被视为不准确的……”。在上述规定的含义内,对提交 A.P.D. 的雇主征收的额外缴费费用。员工的就业和保险数据不准确,将对这些员工的保险结算缴款产生后果(参见国务委员会第 1278、2563/2016、1320、2348-2350/2015、536、3545、4734/2014 号等)。
4. 因为,在本案中,从案卷证据中可以看出:2018 年 7 月 3 日星期二 21:07,中马其顿 PEKA 对 EFKA 的员工在塞萨洛尼基……的申请人公司(咖啡吧)业务中发现……专营“酒吧”业务,以及……专营女服务员业务。特别是在相关报告编号 21580/3.7.2018 中,上述员工的检查报告记录了……在吧台后面制作饮料,而……在服务,前者于 2018 年 4 月受雇,每周工作 2 次,每天工作 4 小时,而后者于 2017 年 6 月以兼职方式受雇,每周工作 3 或 4 次,每天工作 4 小时,且上述人员“拒绝签署其作出的声明”。随后,在 2015 年 12 月至 2018 年 8 月期间对该公司进行了定期检查,并从“ERGANI”信息系统中提取了所有参保人员(35 名员工)的就业数据。从本次审计中(参见 2018 年 10 月 23 日中央马其顿公共卫生局一名雇员的定期审计报告)a)对于 2018 年 4 月被申请人阻止的 ……………,其投保的专业是“调酒师”,在上述 2018 年 7 月 3 日的现场审计中发现,她在申报的工作时间内(参考员工名单编号 3391041/2.7.2018 和 2018 年 7 月 3 日至 2018 年 7 月 7 日的工作时间表)担任酒吧女招待,与 2018 年 4 月至 2018 年 8 月期间调酒师的假定日工资存在差异,b)对于 2017 年 6 月被申请人阻止的 ………..,其投保的专业是“………”,每周兼职 4 小时,在上述 2018 年 7 月 3 日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她担任服务员的工作日期与相关工作时间表中申报的日期不同(参考员工名单编号 4681075/19.10.2017 和 3391041/2.7.2018 以及 2018 年 7 月 3 日至 2018 年 7 月 7 日的工作时间表),差异是由于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8 月期间保险天数增加以及 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8 月期间估算工资造成的,c) 差异是由于额外的 A.P.D.由于公司所有员工(共 29 人,不包括……和……)的第 12 类保险估算日工资存在薪酬差异,这些员工已投保“自助餐”专业,并且审计发现他们应该投保调酒师或服务员,因为在上述 2018 年 7 月 3 日的现场审计中,发现一名员工受雇为酒吧女招待,另一名员工受雇为服务员,因此 d) 除 ADI 外,由于员工保险天数增加而出现差异……随后,在 2018 年 10 月 10 日向申请公司发出邀请,邀请其陈述意见并提交任何相关证据,但该公司未对此作出回应,上述服务的员工发出了 a) 号。申请人被指控违反保险法,并被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 21,875.37 欧元,罚款范围涵盖 2015 年 12 月至 2018 年 8 月期间的上述保险违法行为;以及被指控违反保险法,被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 30%,罚款金额为 6,562.94 欧元。针对上述行为,申请人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根据第 531/279/2018 号决定提起异议,但被 T.D.E. 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以第 136/syn.15/2019 号决定驳回。塞萨洛尼基 E.F.K.A. 雇员第五地方分会
5. 鉴于上诉理由已在其合法提交的备忘录中阐明,申请人请求撤销T.D.E.的上述决定。她声称,她的两位合伙人在其公司担任服务员,且是长期轮班工作;她平均雇用7名员工,其中5人长期担任调酒师,另2人仅在合伙人无法工作的日期和时间担任调酒师和服务员。鉴于此,她首先声称,审计歪曲并不当评估了证据,并且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基于不明确且相互矛盾的假设,得出结论,认为她涉嫌违反保险法。她尤其声称,被告机构仅凭2018年7月3日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两名员工存在轻微违规行为,就武断且不公正地认定所有曾在其公司工作且已投保“自助餐”特色服务的员工(31人)都必须投保,甚至追溯到调酒师或服务员,并强加给她相应的缴费差额以及相应的额外负担。此外,申请人称,司法归责法案及其依据并未明确指出存在哪些观察结果和特殊情况,以证实检查的结论,即上述员工必须投保与她本人投保的特色服务不同的服务。她还声称,对她处以总计 28,438.31 欧元的罚款违反了比例原则和宽大处理原则,也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第 1 条,因为这与 2018 年 7 月 3 日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明显不成比例,并且必然导致她的企业因无力支付上述金额而停止运营。此外,她声称,司法归责行为缺乏具体和详细的理由,因为其中没有提到在现场检查当天她的企业雇用服务员或调酒师而非调酒师员工的情况是如何发生的,有多少员工以及哪些员工进行了检查,以及违反了哪些规定,而根据她的指控,电信执法局 (T.D.E.) 的有争议的决定也是没有根据的,该决定驳回了她的反对意见,但没有提及驳回其中所提指控的理由。最后,她声称,司法归责法案在没有证明她保存的保险数据不准确的情况下,要求她在 2015 年至 2018 年期间为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缴纳保费并增加额外负担,这违反了被管辖者的合理期望和法律确定性的原则。为支持其主张,申请人援引并提交了在塞萨洛尼基法院 Eleni Kolovou 获得的编号为 1514/23.9.2020 的宣誓书等,该宣誓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 185 条第 2 款的规定。(参见塞萨洛尼基上诉法院法警 Sotirios Lambrou 的编号为 Γ΄8257/10.9.2020 的送达报告及所附的庭外声明 - 邀请函)以及……并且……声明在所涉期间,他们在申请人的公司担任调酒师,并遵守其雇佣合同的条款。
6. 鉴于,法院考虑到,根据检查报告编号 21580/3.7.2018 中提到的信息,在 2018 年 7 月 3 日 21:07,EFKA 中马其顿 PEKA 的员工对申请人公司业务(咖啡吧)进行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在特色“酒吧”工作,而……担任女服务员(尽管两人都投保了特色“自助餐”),而根据相关备案的工作时间表,后者不应该在检查当天上班。鉴于这些事实,而且鉴于上诉中并未就……保险天数增加的差额提出任何具体索赔,法院认为,申请人为上述两名员工支付保险费并承担额外负担是正确且合法的,并未违反任何宪法或其他超立法规定或原则,上诉中提出的所有相反索赔均应被视为毫无根据,应予驳回。特别是,……本人的证词,其中她声称自己是一名调酒师,鉴于上述审计结果,法院认为这似乎并不令人信服,而上诉理由是缺乏对有争议的 P.E.E 的具体和详细的论证。和 P.E.P.E.E.,以及 T.D.E. 的有争议的决定,无论其相关性如何,鉴于实体法院不能以与合法性或推理的充分性有关的理由撤销行政行为,而必须自行调查其发布所要求的法律条件是否得到满足,并最终根据其实质性自由裁量权全部或部分接受或驳回,上诉(国务委员会 1818、1820/2015、4596/2012、2170/2003、1496/1998 7m.)在任何情况下均应因没有根据而被驳回,因为在上述情况下。 21580/3.7.2018 检查报告,由进行检查的三名员工签署,上述行为以此报告为基础,其中明确记录了…..在服务,而………在吧台后面,制作饮料 - 饮料,即记录了两名员工的行为,根据审计师的判断,从中可以看出他们在检查当天的工作专业性。
然而,此外,法院还考虑到,从档案中的信息看不出,被告保险组织也没有援引该信息,表明申请人 - 雇主没有正确遵守保险法规条款所规定的信息以及对其雇用的其他人员的保险义务,因此,鉴于第二次审议中解释性接受的内容,社会保险机构的审计机构负有举证责任,证明申请人保存的信息所产生的数据就有关雇员的专业而言是虚构的。鉴于这些事实,法院认为,尽管被告负有相关举证责任,但其未能证明申请人的其他员工在相应期间内从事与其投保专业(“自助餐”)不同的工作,2018 年 7 月 3 日的现场检查结果不足以证明这一点,该检查仅涉及员工……并且,若不援引其他证据,则不能将这一事实扩展到申请人在 2015 年 12 月至 2018 年 8 月期间雇用的所有人员。因此,一方面,对于其企业中投保了“自助餐”专业的其他员工(即 29 名员工),其第 12 类保险的估算日工资与薪酬差异存在 APD 差异,另一方面,也存在相应的额外负担和 TDE。错误在于,根据上诉所提出的有效相关理由,上诉机构在其有争议的决定中接受了相反的决定。
7. 鉴于上述情况,所考虑的上诉必须部分被接受,EFKA 塞萨洛尼基第 5 地方雇员分支机构 T.D.E. 的第 136/syn.15/20.2.2019 号决定必须部分撤销,根据执行部分的更具体规定,部分已支付的费用(75.00 欧元)必须退还给申请人公司(《民事诉讼法》第 277 条第 9 款最后一段),余额必须被命令没收并归希腊政府所有,最后,由于双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律费用必须由双方抵消(《民事诉讼法》第 275 条第 1 款 c 段)。
由于这些原因
上诉被部分允许。
宣布 EFKA 塞萨洛尼基第五地方雇员分会 T.D.E. 的第 136/syn.15/20.2.2019 号决定无效,该决定涉及以下章节:a) 对编号为 M723/23.10.2018 P.E.E. 的申请人征收的供款,该供款来自与第 12 类保险的估算日工资之间的差额加上 A.P.D.,针对其企业其余(……除外)已投保“自助餐”特产的人员(即 29 名员工);以及 b) 对编号为 M719/23.10.2018 P.E.P.E.E. 的申请人征收的上述(a)供款的额外负担。
法院命令向申请人退还部分已支付的费用,即七十五 (75.00) 欧元,并将余额没收归希腊政府所有。
它抵消了双方之间的法律费用。
2021 年 6 月 4 日在塞萨洛尼基法庭的一次特别公开会议上发表。
法官 秘书
托马斯·斯蒂芬.夏天
MDE律师
塞萨洛尼基亚里士多德大学法学博士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