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卡泰里尼一审法院,是我所成功办理的一起案件,案号: 35/2025 决定 的, 取消扣押和快速拍卖 针对我们对手委托人的住所,接受通过加快拍卖,“极端硬度测量“, 被告的外国基金利益给他造成了强烈的不公正印象。
法院裁定我: 法院关于异议人滥用加速执行权的判决存在偏见,根据不动产暂缓扣押报告,这一判决也因以下事实而得到强化:被拍卖的房产是异议人及其母亲的主要住所,是他们切身利益的中心。因此,如果拍卖成功,异议人因失去该房产而遭受的后果,将比取消被告索偿权的后果更加严重。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被告反对加速执行债务人异议人,选择了一种极其繁重的措施,这与其债权追偿的收益相比,在逻辑上是不一致的,从而超出了其可承受的牺牲限度,因为她扣押了总额为32,370.17欧元及利息的合法财产,该财产的商业价值更高,至少为132,975.00欧元(用于……)。 75% 百分比)和 197,000 欧元的全部所有权百分比 100%,对他造成了过度伤害,因为他即将失去构成他和母亲唯一住所的财产,结果,所选择的执行手段与预期目的之间的不相称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的办公室同事在场, Dimitra Kevopoulou,DSTH 律师。
有争议的摘录如下。 卡泰里尼初审法院第35/2025号判决
决定编号:53/2025
卡捷里尼一审法院
程序:特殊
组装 由法官 Katerinis Konstantina Dalamaga 和秘书……
会议 于 2025 年 ... 公开审理以下案件:
无尽的:……,居住于……,其委托代理人为他的律师 Dimitra Kevopoulou,注册号为 13318,塞萨洛尼基地方法院。
法庭休庭:名称为“……”的 Société Anonyme,总部位于……,街道……号……和……,税务识别号为……税务局……,作为外国特殊目的公司债权的管理人,名称为“………”,总部位于……,公司注册号为……,根据……业务应收账款管理协议,作为名称为“……”的 Société Anonyme 的特殊继承人,该公司总部位于……,由……的律师代理。
异议人于……(编号……)向本法院提交了异议,请求予以受理。本院已安排开庭审理上述异议,并依据本案开篇所述之申请程序进行讨论。
在案件讨论过程中,双方律师口头陈述了各自的论点,并请求采纳其提交听证会的记录和动议中的内容,
学习文献之后
这是依法考虑的
反对者提出当前反对意见,要求撤销日期为……的支票,该支票用于支付雅典一审单席法庭法官于……向他送达的编号为……的第一份可执行付款令副本中的以下副本,以及编号为……的支票,理由如下:强制扣押不动产报告及其摘录编号为………,由卡泰里尼………初审法院的法警起草,据此(扣押报告)对其共同拥有的价值 75% 的不可分割房产实施扣押,该房产位于……市“………”区,街道……,OT……,具体位置和面积如所述,用于满足被告因编号为………的只付利息贷款协议而产生的 32,370.17 欧元的索赔。此外,还规定对扣押的财产进行强制拍卖……。最后,他请求命令被告支付其法律费用。
鉴于上述内容和请求,兹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933条,就其实质和适用提出异议,并提交本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典》第14条、第933条第1款和第3款,经第5134/2024号法律修订后生效,政府公报A'146,根据该法律第120条第1款,自2024年9月16日起生效),并将在财产纠纷特别程序中进行审理(《民事诉讼法典》第591条、第614条及以下各条、第937条第3款)。本案已按时提交,约在第93451条规定的期限内。民事诉讼法典第a条规定,自扣押以来尚未超过45天(参见反对者依法提交的强制扣押不动产报告副本(编号……)及其上的执行官……关于于……向被告送达执行令的说明——反对者,以及反对者依法提交的雅典一审法院执行官……的编号………的送达报告)。因此,必须进一步调查该反对意见,以确定其理由的法律有效性和实体有效性。
结合《民法典》第281条、《民事诉讼法典》第116条、第933条和《宪法》第25条的规定,强制执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构成行使公法实质性权利,因此,快速强制执行程序明显违反了《民法典》第281条规定的诚信或良好道德的客观限度或权利的社会或经济目的,也可成为反对《民事诉讼法典》第933条的理由。这是因为强制执行是一种受宪法保障的法律保护形式,其规定也侵犯了宪法保障的债务人个人权利,因为在立法者衡量所追求的利益时,债权人的满足被认为是必要和至关重要的。但另一方面,执行措施应受到基于比例原则的控制,该原则源于《宪法》第 25 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 281 条的规定,权利的行使若明显超出诚信或良好道德或权利的经济或社会目的所规定的限度,则该行为应由受益人的先前行为、所产生的实际情况、介入的情况或其他事件造成,这些事件虽然在法律上不会阻止权利的产生或导致权利的消灭,但根据普通社会人的法律和道德观念,使其行使无法容忍(参见 OLAP 8/2018、OLAP 17/1995、ΑΠ 1519/2017、ΑΠ 2045/2014、ΑΠ 1627/2012,均已在希腊法律中公布)。为了确定在具体案件中是否存在客观超越上述限度的情况,需要考虑行使权利人的动机、目的、所使用的手段类型以及行为的所有其他情况(AP 119/2016,法律)。权利人的滥用行为表现为多种形式,例如,所使用的执行手段与预期目的不相称,以违背善良道德或诚信的方式行使程序性权利,即权利人的行为出于恶意,其唯一目的是损害他人,或者执行行为超出了人身牺牲的限度。此外,为了将权利的行使定性为滥用,需要责任人的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对该人造成沉重后果的情况与受益人的先前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行使权利所产生的后果是否对义务人造成负担的问题,还必须结合受益人因权利履行受阻而可能产生的相应后果来处理。此外,宪法第 25§3 条规定的比例原则设定了限制,禁止使用执行措施,从而禁止实施相关的执行行为,当这些手段不适合实现执行程序的目的(适当性原则),当这些手段没有必要,因为有其他更温和的手段(必要性或更温和的手段原则)时,第三,当这些手段对受影响方造成过大且过重的损害时,因为寻求执行措施的一方所寻求的利益与执行被告的负面后果在逻辑上不相称(狭义的比例原则 - 参见 OLAP 43/2005,法律)。尤其是,除了《民事诉讼法典》第951§2条规定扣押的资产不必要地超过债务人应得的数额之外,扣押在其他情况下也可能被视为滥用。因此,扣押和拍卖债务人资产的行为违反了必要性原则或最温和的手段,当债权人的债权可以通过对债务人而言无比温和的其他方式得到满足时,例如扣押债务人的其他资产,其价值低于最初扣押的资产,当然,该价值应涵盖债权人和预计将宣布的任何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因此,通过扣押与债权不成比例的价值并损害债务人的利益来满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因为是滥用。 扣押、拍卖债务人资产的行为违反了狭义的比例原则,对特定债务人来说,这种行为显得极其残酷,超出了其牺牲所能容忍的限度,而同时,被执行的债权价值却很小,因此,执行手段与执行目的之间显然存在巨大不相称性,特别是当被扣押的资产在扣押者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债务人生存的必需品,例如,构成其本人及其家人的唯一住所时。 (Mazis in Keramea – Kondyli Nika,《民事诉讼法典解释》第951条第341页,以上内容及AP 431/1981、NoB 1982, 413、EfAnKris 108/2023、EfPatr 444/2022、EfAθ 2634/2022、EfAθ 3773/2021,均已在法律中公布。)事实上,即使债务人没有其他可扣押的资产,上述强制执行行为也无效(AP 2069/2007,法律)。
反对者就其提出的异议理由一并进行审查,理由一是其与被异议理由具有相关性,理由二是,被异议者声称,被异议的关于卡泰里尼……初审法院法警强制扣押不动产的报告编号为……及其相关摘录必须予以撤销,因为针对他实施的强制执行违反了《宪法》第25条第3款和第4款的规定以及其中确立的比例原则,被异议的强制扣押行为违反了诚信、良好道德、权利的社会和经济目的所规定的极端评价限度,因为a) 被告在异议中所要求的赔偿金额为……,而目前的强制执行正是为此而加快的。 32,370.17 欧元,而他被强行扣押的财产价值估计为 132,975 欧元 (占75%不可分割的百分比)以及 197,000欧元 占该财产全部 100% 百分比,m因此,本案中实施的执法措施与预期目的明显不相称。 b) 尽管被告本人已提交电子申请,申请纳入第4738/2020号法律规定的庭外债务清偿机制(该申请已获编号…),且被告也参与了针对其提起的诉讼而启动的集体债务清偿程序,但被告拒绝提出任何清偿建议。被告行使异议权的行为明显超出了诚信原则以及该权利的社会和经济目的,导致其被滥用,因为 对反对者而言,构成了极端残酷的措施,而加速电子强制拍卖的实施将对他造成不成比例且不可逆转的损害。鉴于上述内容,上述反对理由第一部分已充分界定且合法,并基于上述规定,必须进一步审查其实质有效性,而第二部分(b'项)应被视为非法,因为即使假设反对者陈述的事实属实,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情况下,被告所述行为本身显然并未超出诚信标准、交易道德以及该权利的社会和经济目的,因为其拒绝同意解决反对者的债务并不导致其行使权利构成《民法典》第281条所指的滥用,其决定原则上是在预期保管其财产的框架内,通过加快和继续对他的强制执行(拍卖其扣押的财产)来寻求立即收回其债权,这构成了其与财产管理交织在一起的合法权利,只有她才能决定如何管理财产,即使行使她的权利对对手造成了损害,因为仅凭这一事实不足以证明滥用权利,而从有争议的反对派的诉状中列出的事实来看,在本案中滥用权利的可能性不大。
双方依法援引和提交的所有文件,无论是作为直接证据还是为了建立司法推定而考虑的,下文将特别提及其中一些,但并不遗漏任何用于争议基本诊断的文件,均已证明以下事实。根据被告异议人“……”的原许可人……的申请,雅典一审单席法院法官签发了编号为……的支付令,据此,异议人有义务向申请人银行支付31,325.87欧元及其法定利息,以及952.30欧元的律师费,以满足其因异议人与上述银行公司签订的编号为………的只付息贷款协议而产生的索赔,该银行公司随后将其对异议人的索赔转让给名为“……”的外国公司,异议人“………”成为该公司的管理者。 ……日,异议中的被告以其上述身份向异议人交付了上述付款命令的可执行清单(编号为……A)的副本和日期为……的付款支票,该支票命令异议人向其支付总计 32,370.17 欧元,分为上述裁决资金 31,325.87 欧元、上述裁决诉讼费 952.30 欧元、签发清单副本和开具支票的 92.00 欧元以及法警送达支票的费用,这些费用已列入司法、透明和人权部长 - 财政部第 21798/11.3.2016 号决定(政府公报 B' 709/16-3-2016)。随后,随着被告异议申请的加速,凭借争议报告编号……卡泰里尼……初审法院法警的房地产强制扣押令,强制扣押了对方共同所有的房地产,具体来说是对方与KAEK……共同拥有的75%不可分割地块的共同所有权,面积为110平方米,铺设道路后的该部分面积为410平方米,经过更精确的测量,其面积为389.72平方米,其中包括其中总面积为217.40平方米的两层住宅(复式公寓)。以及位于……地区……市……社区和市政单位……的所有现有和未来的建筑设施,特别是“………”区,位于 OT ……街道上。在同样的强制扣押报告下,已安排于………日……上午 10:00 至中午 12:00 就上述财产举行听证会,通过电子方式在卡泰里尼认证公证人……面前强制拍卖,如果其有障碍,则由其法定代表人主持。上述财产的估价为:按100%比例享有完全所有权的估价为197,000欧元;按反对者不可分割的75%比例享有所有权的估价为132,975欧元。该估价也作为同一财产拍卖的首标价(参见上述强制扣押报告第17页)。为评估该财产的价值,编制有争议扣押报告的法警参考了上述经认证的房地产评估公司的相关商业价值评估报告。随后,上述法警还编制了上述财产扣押报告的……节选。
综上所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和《民法典》第281条的规定,并根据比例原则的基本原则进行解释,认为: 有争议的强制扣押房地产的报告是无效的,因为它具有滥用性,即违反了公平的商业道德、现代希腊法律秩序框架内普遍存在的道德行为规则,也违反了客观诚信,即交易中所需的诚实和正直。这是因为,基于加速执行,对方债务人需要做出的牺牲,即被告为加速执行的需要而确定的价值132,975欧元的财产损失,与满足其债权的32,370.17欧元相比,过大,而后者的债权与此相比则过小。鉴于这些事实,异议扣押报告中确定的上述拍卖会上展出的异议人共有财产的价值,大约是异议人债权金额的四倍,这一情况使得后者行使权利的行为,根据一般社会理性人士的法律和道德观念,是无法容忍的。此外,前述拍卖中标的财产的价值(评估价-首次出让价)与被告的债权数额之间存在较大差额,导致执行手段与执行目的明显不符,因为被告作为对方贷款人的强制执行行为已经超出了对方债务人牺牲的限度。 因此,前述拍卖的加速执行给人留下了强烈的不公正印象,损害了异议人(义务人)的利益,损害了被异议人的利益,这与本案前文的法律审理中所述一致。法院关于异议人滥用加速执行权的判决存在偏见,该判决基于不动产暂缓扣押令,而这一判决又因以下事实而更加站不住脚:被拍卖的房产是异议人及其母亲的主要住所,是他们切身利益的中心。因此,如果拍卖成功,异议人因失去该房产而遭受的后果,与被告被取消其索偿权的后果相比,将更加严重。 综上所述,可以肯定地说,反对派中的被告选择了一种特别繁重的措施来加速对债务人对手的执行,这与她从索赔中获得的利益相比在逻辑上是不一致的,因此超出了她可以容忍的牺牲限度,因为她以总计 32,370.17 欧元加上利息的债务,扣押了具有更高商业价值的涉案财产,即至少 132,975.00 欧元(75% 百分比)和 197,000 欧元(全部 100% 所有权百分比),对他造成了过度损害,因为他即将失去构成他和母亲唯一住所的财产,结果就是他所选择的执行方式与预期目的之间存在明显的不成比例。
鉴于上述情况,有争议的异议的第一项理由必须被认定为具有充分理据,并且卡泰里尼初审法院法警提交的编号为……的强制扣押不动产的报告及其编号为……的摘录(据此对异议人加快强制执行)必须予以撤销。[….]
[…] 出于这些原因
士师记 双方的矛盾。
被拒绝 任何在推理中被视为不可接受的事情。
公认 部分是反对派。
取消 卡泰里尼初审法院法警起草的强制扣押不动产的报告(编号为……)及其摘录(编号为……)。
谴责 被告,即反对派,承担反对派的部分法律费用,金额为三百 (300.00) 欧元。 已审理、已决定并已公布 在卡泰里尼,于………在单一初审法庭的一次特别公开会议上,当事人及其律师均未出席。
法官 秘书
托马斯·斯蒂芬.夏天
MDE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