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概念及经济意义
现代企业的全球影响力、交易量的扩大和交易速度的提升,使得企业必须借助其他企业或独立专业人士来生产、组织和推广其产品。这些人并非企业员工,而是开展独立活动,旨在寻找客户,并在供需之间(即企业与客户之间)进行协调。[1]通过这种方式,公司通过组建产品生产或分销网络来取代自己的组织,从而降低了运营成本,同时也更容易地扩大其地理影响力,接触到了解当地市场的人才。[2].
使用独立企业或专业人士来推广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并在客户之间进行中介,这被称为分销。分销系统是公司与中介机构之间契约关系的组织形式。事实上,公司可能会使用多个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机构的形式可能相同或不同,它们可以自由行动,不受其他中介机构的影响,从而形成一个复杂的分销网络。[3]具有统一的外观、经济和竞争政策,从而获得自身的自主动力,从而实现企业交易能力的最大化。
独立系统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中介服务由一群独立的企业家作为中介机构进行,这些中介机构有时作为临时代理(例如经纪人),有时作为长期稳定的代理(例如分销合同中的分销商)。这些中介机构通过稳定持久的信任关系与公司紧密相连,构成了公司的分销网络,并根据其形式以不同程度融入其中。
实践中,企业与客户之间稳定、持续的调解形式主要有四种,即商务代表、订货代表、分销合同中的经销商、特许人。[4]。根据商业风险的分配、中介机构的报酬、融入网络的程度以及分销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类型,不同较高级别的分销体系各不相同。然而,交易的特殊性和多样性在实践中和个案基础上形成了包含各种体系要素的调解形式,因此,合同的执行者和解释者每次都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诚信原则(《民法典》第173条、第200条)以及结构的基本特征,将其划分到适当的类别中,以便将其纳入相应的适用法律规则体系。
与分销体系中商人与中介之间的关系以稳定和持续为特征不同,独立企业家偶尔会向不定数量的客户提供中介服务。这些人,例如代理人、经纪人和佣金代理人,与企业之间没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和信任关系,因此不属于企业的分销网络,而是偶尔向任何提出请求的人提供服务,具体情况具体分析。[5].
[1] 迪米特里奥斯·I·安德鲁索普卢, 商业代理协议,雅典 1968 年,第 5 页。
[2] 埃万杰洛斯 嗯。佩拉基斯/尼古拉斯·K·罗卡斯, 商法总则——证券,法律图书馆 S.A.E. 出版物,2013 年,第 245 页。
[3] 埃万杰洛斯 嗯。佩拉基斯/尼古拉斯·K·罗卡斯, 商法总则——证券, 2013,第280页。
[4] 乔治·I·巴贝塔斯, 反对限制自由竞争的法律中的商业代表,蚂蚁。 N. Sakkoulas 出版物雅典 – Komotini,2003 年,第 14 页2.
[5] 埃万杰洛斯 嗯。佩拉基斯/尼古拉斯·K·罗卡斯, 商法总则——证券, 2013年,第282页。
托马斯·斯蒂芬.夏天